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00万元或相等价值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

二、解除对申请人***、颜旭按份共有的坐落在抚州市南门路99号(金莎世纪城)15幢101室房屋一套(产权证号为:赣2019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763号)的查封。

裁判日期 2021-02-09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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