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原庐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2020)赣0803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