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名下银行卡账户内存款400000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陆亮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杨娟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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