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鲁G×××××号轿车一辆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案件申请费3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4-11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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