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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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盐城市惠峰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6800元,依法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