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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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青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223966.09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659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259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