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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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并从2020年1月24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计算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58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