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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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宾市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泸县顺川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宜宾市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804233元,或查封、扣押、提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以查封、扣押清单为准)。 本裁定送达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