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北辰区致远化工厂
天津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天津市北辰区致远化工厂在天津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19096164元。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1月27日。

需要续行查封财产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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