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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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203,753.4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以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