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203,753.4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以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06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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