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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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蒙城县雅熙电动车有限公司 安徽省盛客电动车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蒙城县雅熙电动车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期限内利息及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至贷款还清款止)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二、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行享有对抵押物拍卖的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安徽省盛客电动车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821元,减半收取424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蒙城县雅熙电动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