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202民初3047号

原告:柳州市中医医院,住***。

法定代表人:易平,院长。

委托代理人:索生凤,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世英,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

案由: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8月5日。

待裁事项:原告柳州市中医医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案件受理费2694元,减半收取134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邓赛琦、莫忧负担。

审判员  傅馨慧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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