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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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延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621财保7号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8060614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0091914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408051419。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102161439。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60606141X。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0080706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606041414。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712161410。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110151418。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807131410。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公民身份证号:612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公民身份证号:612XXXXXXXXXXXXXXX。 ***等10人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为确保法律文书内容得以执行,避免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申请人***、***存放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瑞丰果库的70﹟苹果68件、75﹟苹果700件、80﹟苹果1300件、85﹟苹果2353件(收购价共计390270.4元),期限为六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