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延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621财保7号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8060614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0091914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408051419。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102161439。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60606141X。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008070615。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606041414。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712161410。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110151418。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807131410。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公民身份证号:612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公民身份证号:612XXXXXXXXXXXXXXX。

***等10人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为确保法律文书内容得以执行,避免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申请人***、***存放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瑞丰果库的70﹟苹果68件、75﹟苹果700件、80﹟苹果1300件、85﹟苹果2353件(收购价共计390270.4元),期限为六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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