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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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付***货款6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9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保全申请费670元,合计132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