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35.2万元及利息(以35.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40元,由***负担150元,已交纳;由***负担329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人民法院报社发票金额为准)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3-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