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南路610号和兴润园二期1栋11层1单元1103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查封(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高新字第XXXX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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