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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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轩盛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终45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严伟虎,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上海轩盛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潘迪,执行董事。 上诉人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轩盛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8)沪0120民初209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盛萍 审判员李平 审判员侯晓燕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陈玉 |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