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施低压终端(深圳)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天内支付原告深施低压终端(深圳)有限公司货款15426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所欠货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从2020年7月31日起计至付清货款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82元,由原告深施低压终端(深圳)有限公司负担534元,被告***负担16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