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潍坊四棉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帛尚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阳春天润牧业有限公司
帛方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阳春天润牧业有限公司、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帛尚纺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410362.51元或者查封或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