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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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发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熊猫国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成都盛飞宇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成都熊猫国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14891248.54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查封期间,被查封财产不得买卖、抵押、转让、毁损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18-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