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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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龙马潭支行 成都市诗峰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科维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共计777136.37元(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龙马潭支行,账号:23×××62;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旺庄支行,账号:10×××8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科维支行,账号:22×××52),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