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新乡市黄河河务局封丘黄河河务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25.73元、新乡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85元,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85.24元、***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08.12元,分别由其自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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