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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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新乡市黄河河务局封丘黄河河务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25.73元、新乡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85元,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85.24元、***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08.12元,分别由其自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