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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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2222执193号 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哈斯敖其尔: 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申请执行哈斯敖其尔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内2222民初452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哈斯敖其尔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科尔沁左翼中旗邦农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给付义务,本院依法采取强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内2222民初452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包学明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冷梓金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