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9)琼0271民初5068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杞大学与王光映于1998年9月7日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书》涉及三土房(1998)字第XXXX号《海南省三亚市土地房屋权证》中第二至五层房屋的部分合法有效;

三、驳回王光映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300元(王光映已预交),由黄爱珠、符哲源、符瑜玲、符泽文、符泽丽、符泽飞、杞大学、涂德英负担9,040元,王光映负担2,2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33元(黄爱珠、符哲源、符瑜玲已预交),由王光映负担1,507元,黄爱珠、符哲源、符瑜玲负担6,02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3-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