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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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汇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20)苏1282民初4624号民事判决的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20)苏1282民初462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车辆损失费21950元”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车辆损失费1795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负担(已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