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北荆龙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7.66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