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河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利达金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张掖市利达金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三河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249元,减半收取3624.5元,由原告张掖市利达金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