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2019)皖1822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合计73521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28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750元,由上诉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