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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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万睿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圣吉安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充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圣吉安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充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20091.52元及违约金2009.15元; 二、驳回原告成都圣吉安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充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资金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0元,减半收取580元,由原告成都圣吉安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充分公司负担280元,被告***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