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20)豫0702民初641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20)豫0702民初64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转让款7.5万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债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70元,减半收取2485元,保全费1695元,由***负担2787元,***负担1393元;一审反诉费2563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承担3117元,***负担668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0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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