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2020)冀1022民初3028号民事判决;

二、国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341.29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37.5元,由国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元,***负担4,38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774元,由国世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元,***负担8,72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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