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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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娄底市兴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20)湘1302民初3456号民事判决; 二、***的经济损失179084.8元,由***赔偿89542.4元,由***赔偿89542.4元。 上述赔偿款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户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娄底街心支行,账号:4300××××8568)。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一审案件受理费5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95元,合计1775元,由上诉人***、***负担127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