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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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3年12月9日向第三人田洪兰、吕多勇颁发证号为历城集用(2013)第011215049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