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航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航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乳山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要求被告济南航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乳山分公司、济南航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购房款280000元并赔偿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27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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