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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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19)辽0211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19)辽0211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追加***、***为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17)辽0211执5892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缴出资1万元范围内、***在未缴出资99万元范围内对大连乾圣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欠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03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340元,共计20680元。由***承担206.8元、***承担20473.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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