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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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格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21)辽0104执恢146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待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为三年。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申请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