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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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鼎有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7)渝0120民初553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原审案件受理费50元,待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还原审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