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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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重庆市南岸区XXX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蒋丽丽(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上述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时起转移给买受人蒋丽丽。 二、买受人蒋丽丽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解除本院(2020)渝0192执3561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3执保5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重庆市南岸区XXX房屋的查封。 四、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抵押登记,并注销原房屋产权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