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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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雨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成都雨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签订的《雨路科教服务协议书》; 二、成都雨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服务费15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88元,公告费200元,合计288元,由成都雨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