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祥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义甬物流有限公司
信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牌号为沪DHXXXX的车辆;

二、确认牌号为沪DHXXXX的车辆系原告***所有;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5元,由原告***负担111.67元,被告宁波义甬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563.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19)沪7101执异7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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