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高明富逸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8民初249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佛山市金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明。 被告:佛山市高明富逸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赞文。 原告***诉被告佛山市金满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富逸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2019年8月7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3743元,减半收取计1871.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汪玲霞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梁涛 |
| 裁判日期 | 2019-08-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