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继续履行双方于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赔偿门窗损失1500元、西跨院西院门损失5000元; 三、驳回***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450元,由***负担(已交纳),反诉部分受理费1087元,由***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