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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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3939.24元及利息22241.91元(以借款本金283939.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7月2日起计算至2020年10月22日止),合计306181.1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7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02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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