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新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望龙钢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南通新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异议受理费100元,退还被告南通新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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