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1498.5元; 二、被告***应按本金51498.5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1月23日起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00元,减半收取为5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