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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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日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 日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正恒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日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日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10000元或查封相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070元,由申请人山东正恒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1-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