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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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8)冀0109执73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据以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到本院或者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重新执行。重新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