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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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川0824执45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案已根据申请,依据双方和解,已自动履行义务,并已兑现全部案款。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苍溪县人民法院(2020)川0824民初397号案件本次申请执行的事项于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