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州市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市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338.4元。 案件受理费154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