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保240号 石冰、向行: 石冰与向行解除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完成如下保全措施: 解除被保全人石冰在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付工程款1965042.28元的提取、扣留;即(2019)黔01民终7672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确定的工程款200万元。 至此,石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财保18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解保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 维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罗海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